4月7日,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以视频会议形式举办第33期法治讲堂,邀请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郭载宇法官授课。本次会议在集团设置视频分会场,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王峥,集团法律事务部和各单位法务人员40余人参加培训。
郭载宇结合实际办案经验,通过“以案释法”的形式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法治现状及基本对策、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中的若干问题三个角度进行了详细讲解。郭载宇建议,目前部分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法律体系不够健全,开展境外投资前应做好充分的法律尽调;涉外商事法律问题中,应特别注意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的约定,多考虑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,清晰明确的设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,选择对企业有利的法律适用。郭载宇还针对涉外商事审判中企业较为关注的“禁诉令”、“单边制裁”、“独立保函”等问题详细展开分析,向大家提示了相关注意事项和解决办法。
会后,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林庆苗强调,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加大涉外法律工作的力度,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防范的能力特别是防范涉外法律风险的能力,为企业的国际化经营保驾护航。
郭载宇结合实际办案经验,通过“以案释法”的形式从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的法治现状及基本对策、争议解决的主要方式、涉外商事海事审判中的若干问题三个角度进行了详细讲解。郭载宇建议,目前部分“一带一路”沿线国家法律体系不够健全,开展境外投资前应做好充分的法律尽调;涉外商事法律问题中,应特别注意争议解决和法律适用条款的约定,多考虑采用仲裁方式解决争议,清晰明确的设置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,选择对企业有利的法律适用。郭载宇还针对涉外商事审判中企业较为关注的“禁诉令”、“单边制裁”、“独立保函”等问题详细展开分析,向大家提示了相关注意事项和解决办法。
会后,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林庆苗强调,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并加大涉外法律工作的力度,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防范的能力特别是防范涉外法律风险的能力,为企业的国际化经营保驾护航。
【记者:袁中霞 责任编辑:撒叶影】